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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服务

作者: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官网】 日期:2018-11-26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 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详细请参阅: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 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三)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四) 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五) 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七) 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八)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九)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十) 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详细请参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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